为了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,树立良好的校风、学风,培养合格人才。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、《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》、《高等学校接受外国留学生管理规定》等有关规定精神,结合我校留学生的实际情况,特制定留学生守则。
第一条 来华留学生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、法律、法规及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纪律,尊重我国的社会公德和风俗习惯。
第二条 勤奋学习,严谨治学,认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学习任务。
第三条 尊重中国人民的风俗习惯,维护和增进两国人民之间的友谊和团结。
第四条 讲文明讲礼貌,尊重教师和学校的工作人员。
第五条 同学间互相尊重,团结友爱。
第六条 注意锻炼身体,增强体质。讲究个人卫生、讲究公共卫生,节约水电,爱护公共财物。
第七条 来华留学生在校期间不得就业、经商或从事其他经营性活动,不得进行与留学生身份不相符的活动。但可以按学校规定参加勤工助学活动。
第八条 我校的来华留学生应该在留学生公寓住宿,并严格遵守留学生公寓的各项规定。
第九条 外国留学生未取得中国驾照的,不能在中国境内驾驶汽车或摩托车,违者一切责任自负。
第十条 来华留学生在我国境内进行宗教活动必须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的管理规定》,校内严禁进行传教及宗教聚会等活动。